經國務院批准,我國建立全國地面沉降防治部級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部。聯絡會議召集人是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成員有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財政部副部長朱志剛、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建設部副部長仇保興、鐵道部副部長盧春房、交通部副部長馮正霖、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環保總局副局長吳曉青、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張穹、地震局副局長劉玉辰。
有關人士稱,建立這個制度,目的是加強對我國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各有關部門間的協調配合。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託人主持。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研究地面沉降防治工作有關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加速發展,我國大部分地區對地下水資源需求不斷擴大,在以地下水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和平原地區、能源基地,由於地下水過量開採,相繼出現了比較嚴重的地面沉降災害,目前我國發現有較嚴重地面沉降災害的城市已經超過50個,地面沉降災害已經成為影響我國地區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