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6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開第166次市長辦公會議,研究建立北京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配套制度等事項。市委副書記、市長王岐山主持會議。
會議研究並通過了6項有關建立北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配套制度。為落實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2005年,市政府下發通知,對全市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提出了具體的要求。2006年,北京主要開展了依法界定職責的工作。今年,北京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重點是完善配套制度,並將這一工作納入市政府摺子工程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要點。
會議指出,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配套制度,是進一步推進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的需要,要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行政執法工作,注意不斷總結和鞏固實踐和成果。6項配套制度的出臺,將有利於規範北京行政執法行為和解決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要建立行政執法協調機制,促進執法爭議的解決,提高執法效率;要進一步規範案卷評查工作,更好地發揮其監督和規範行政處罰行為的作用;要規範行政處罰執法資格管理,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執法水平;要建立統一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範,提高行政處罰的公平和公正性;要規範法規、規章實施準備和評估報告工作,加強法規實施前後的基礎工作;要規範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工作,加強各級政府及其行政部門對行政執法全過程的有效監督。
會議強調,各級政府及其行政執法部門要堅持依法行政,嚴格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行政執法行為。要加強對法律、法規的學習,與時俱進,真正做到依法、科學、民主決策。要大力加強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執法人員素質。要通過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相關配套制度,不斷提升各級政府的行政執法水平。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汲傳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