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開的河北全省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會議對加強環評審批提出了明確要求。會議要求,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總量控制制度、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的規定以及審批權限劃分的要求,嚴禁越權審批、化整為零審批,嚴格審批可能危及農村飲水安全、土壤環境質量的建設項目。
會議強調,要嚴把環境準入關,從源頭控制新污染,各級環保部門要做到“八個不批”:
一是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或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的、不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項目;
二是列入國務院清理整頓範圍,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鋼鐵、電解鋁、水泥、電石、鐵合金、焦炭、平板玻璃、13.5萬千瓦及以下火電機組等項目;
三是位於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以及生態環境敏感區等區域,影響生態和污染環境的項目;
四是位於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的項目以及佔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破壞的,或者建在自然保護區外圍地帶,但損害自然保護區內的環境質量、生態功能的項目;
五是在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無法通過區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減污染負荷的項目;原有設施污染物排放達不到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不能通過“以新代老”、“以大代小”的措施實現“增産不增污”的項目;
六是環境污染嚴重,産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以及被明令限期治理,仍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的新、改、擴建項目;
七是規劃沒有依法進行環評的,規劃範圍內有污染的項目;
八是未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的地區,區域環境地表水質量達不到功能區劃要求的、增加水污染的項目。(記者吳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