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政務要聞>> 部門信息
 
江蘇無錫出臺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辦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7日   來源:國土資源部

    為加強對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用地審批和登記的管理,促進地下空間合理開發利用,江蘇省無錫市國土資源局于近期出臺《城市地下空間建設用地管理暫行辦法》。

    《辦法》規定,單建地下工程屬於經營性用途的,如地下商業、餐飲旅館、運動休閒、俱樂部、地下經營性停車場(庫)、地下綜合體等,出讓土地使用權時,除政府出於公共利益或公共安全考慮明確指定開發建設單位的可以採用協議方式外;其他都應採用招標、拍賣、掛牌的方式。屬於公益性用途的,如民防工程、城市地鐵及其站點、公共服務空間、地下隧道等,採用劃撥方式供地;臨時改變成經營性用途的,每年收取土地年租金。

    《辦法》明確,經營性項目的地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按照分層利用,區別用途的原則確定,按以下標準收取:(一)地下空間第一層,用途為地下商業、地下綜合體等服務設施的,按照無錫市區土地基準地價相對應用途價格(折算為樓面地價)的40%計算,用途為經營性停車場(庫)的按25%計算;(二)地下空間第二層及以上的(含二層),用途為地下商業,地下綜合體等服務設施的,按無錫市土地基準地價相對應用途價格(折算成樓面地價)的25%收取,用途為經營性停車場(庫)的按15%收取。(張丹萍)

 
 
 相關鏈結
· 蘇錫高速公路全面開工 預計2008年國慶節前通車
· 無錫全面實施公共服務項目上馬前須過“百姓關”
· 無錫市積極採取措施防止藍藻再次污染水源地水質
· 無錫:已打撈藍藻6000噸 水源地自然水質明顯好轉
· 無錫市飲用水危機緩解 自來水出廠水質基本合格
· 無錫市副市長:無錫6月份自來水將實行半價收費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