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北京市房山區在週口店北京人遺址舉辦奧運法制宣傳小分隊成立儀式暨“法與奧運同行”主題宣傳活動。奧運法制宣傳小分隊將在房山區107個社區、462個自然村進行宣傳。 新華社發(李青山 攝)
中央宣傳部、司法部、國家體育總局、北京奧組委、全國普法辦公室近日決定,從今年起開展為期一年的奧運法制宣傳活動,為舉辦一屆有特色、高水平的奧運會,切實實踐北京奧運會的理念,推動群眾性體育文化活動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法治環境。中宣部、司法部等五部門近日還聯合發出《關於加強奧運法制宣傳的通知》。
通知指出,舉辦2008年奧運會,是全國人民的共同心願,是中華民族的百年企盼,是全國的一件大事。開展奧運法制宣傳是“五五”普法的重要工作任務之一,是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心工作的重要舉措。要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五五”普法規劃要求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迎接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開展文化、體育及與奧林匹克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為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特別是辦好北京奧運會服務。
通知明確,奧運法制宣傳的主題是“人文奧運·法治同行”。通過奧運法制宣傳,傳播奧林匹克法律知識,弘揚法治奧運精神,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質,促進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的精神與體魄和諧、全面發展;為籌備和組織奧運會提供法制保障;切實保護奧運參與者各項權利,督促其履行應盡義務;推動體育事業法治化進程,以法律保障公民參與體育活動的合法權益;積極推進社會管理、社會服務法治化,營造良好的奧運社會環境。
通知確定,此次宣傳的重點是,大力加強法治精神和奧林匹克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宣傳我國政府為承辦北京奧運會所承擔的國際義務,介紹國際慣例、奧林匹克規則等知識;大力加強奧林匹克知識産權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宣傳奧林匹克標誌的依法使用和查處侵權等法律規定;
大力加強奧運會服務和保障工作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宣傳社會治安、道路交通安全、城市建設、市容環境衛生等法律規定;大力加強有關公共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宣傳食品安全、醫藥衛生防疫、大型活動安全檢查等法律規定;大力加強社會管理和服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宣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會事務、依法籌備和組織競賽、依法規範社會服務、依法開展志願者活動等法律規定;大力加強文化體育事業發展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宣傳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保護、文物保護等法律規定。
通知要求,要面向全體公民開展奧運法制宣傳,提高公民法律素質,引導公民自覺養成科學、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依法參與奧林匹克活動和其他體育活動;要在黨政機關開展依法行政宣傳,促進有關部門和工作人員樹立依法辦奧運的觀念,用法律手段保障奧運籌備和組織工作,保障公民合法合規地參與奧運、參與群眾性體育活動的權利;要在窗口行業和社會組織中開展依法誠信服務活動,促進社會服務的規範化;要加強對新聞媒體的奧林匹克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媒體工作人員的奧林匹克知識水平,抓住舉辦北京奧運會的重要契機,加大新聞報道和對外宣傳力度;要加強對社會志願者的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志願者法律素質和工作能力,保障志願者合法權益。
通知要求,深入開展奧運法制宣傳活動,自2007年7月開始到2008年奧運會結束。要在北京奧運會倒計時一週年、“6·23國際奧林匹剋日”、北京奧運會倒計時100天等重大節慶日、紀念日期間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途經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期間開展集中的宣傳活動,同時做好奧運籌備期間的經常性宣傳。在北京殘奧會火炬接力和殘奧會期間,做好有關保護殘疾人權益的法制宣傳。
通知要求,要堅持重點突出與全面普及相結合。北京市是奧運會主辦城市,要切實面向全體市民開展奧運法制宣傳,要把奧運法制宣傳作為2007-2008年法制宣傳教育的重點,加強社會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産權保護、市容環境衛生等與奧運組織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制宣傳教育。要突出加強奧運場館周邊等重點地區、奧運志願者及奧運籌備和組織工作者等重點人群的有針對性的法制宣傳和培訓,增強奧運會各項工作的法治化水平;突出加強城市基層社區及居民的普及性奧運法律知識宣傳,把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群眾性體育活動中,提高首都居民法律素質,以法治推動群眾性體育文化事業的繁榮發展;突出加強有關政府部門、北京奧組委、社會服務和保障機構和單位依法辦奧運、依法服務奧運的能力培養,樹立良好的法治社會形象。特別要加強賓館、飯店、車站、機場、旅遊景點及公共服務設施等場所的法制宣傳,舉辦奧運主題法制宣傳展覽、組織奧運主題宣傳現場活動、印發宣傳資料等,形成濃厚的法治奧運氛圍。青島、天津、上海、瀋陽、秦皇島等京外賽區和北京奧運會火炬接力途經地區,要緊緊圍繞“人文奧運·法治同行”的主題,結合當地奧運工作實際,突出重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奧運法制宣傳,努力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全國各地要結合地方特點和體育事業發展需要,著力於提高公民法律素質,提高社會管理和服務的法治化水平,以奧運火炬傳遞等活動為重點,結合群眾性體育文化活動,開展奧運法制宣傳。
通知要求,要以服務奧運、貼近群眾為原則,豐富宣傳內容,創新宣傳形式,注重宣傳效果。要結合奧運活動和群眾需要,選定奧運法制宣傳內容,既要全面又要突出針對性。要通過法制講座、法律諮詢、法制展覽、以案説法、法律知識競賽、法制文藝等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因地制宜地開展奧運法制宣傳,拓寬宣傳渠道,豐富宣傳載體和宣傳形式,切實提高宣傳效果。要特別注意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優勢,增強奧運法制宣傳的覆蓋面和感染力、吸引力。要認真做好奧運法制新聞宣傳,積極組織策劃奧運主題法制宣傳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擴大奧運法制宣傳教育的影響。各主流媒體要掌握奧林匹克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在宣傳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加大依法行政的宣傳力度,對查處違法、侵權活動的宣傳要及時、準確。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奧運法制宣傳活動,把奧運法制宣傳列入“五五”普法的重要內容,以奧運法制宣傳為契機,提高全民法律素質,營造全社會法治環境,服務奧運,推動體育事業發展。要統籌安排,週密部署,結合地方特點研究制定奧運法制宣傳計劃,集中時間,集中人力,把奧運法制宣傳工作抓緊抓實,既要安排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又要做好日常宣傳工作。要把奧運法制宣傳與“法律六進”等活動有機結合,實現奧運法律知識和法治精神走進社會生活、走進千家萬戶;要把奧運法制宣傳與奧運法律服務有機結合,通過志願者培訓、提供法律諮詢和幫助等途徑,推動奧運法治實踐,讓法治為奧運服務,為體育事業繁榮發展服務。要發揮北京奧組委在奧運法制宣傳中的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同北京奧組委的相互支持、配合與協調,共同做好奧運法制宣傳工作。(記者吳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