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監察廳、省糾風辦近日下發《關於開展清理和嚴格控制節慶活動自查自糾的通知》,嚴禁用公款大操大辦、重金邀請演藝明星捧場。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根據國務院糾風辦和省糾風辦2007年糾風工作實施意見的要求和部署,對2005年以來全省各單位、各部門涉及的各種名目的節慶活動進行一次全面清理。
通知要求,要堅決糾正和取締利用行政手段拉贊助、搞攤派的行為,嚴禁用公款大操大辦、重金邀請演藝明星捧場等做法。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監管,減少和控制節慶活動的數量和規模。對因搞節慶活動增加基層和群眾負擔,或從中牟利的,要嚴肅查處,實行責任追究。(記者邱大軍特約記者胡慶魁通訊員付善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