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8日,水利部組織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在京主持進行了河湖疏浚挖泥船建造項目竣工驗收。竣工驗收委員會由水利部有關司局,長江委、黃委、淮委、海委,江西、湖南、安徽、廣東、遼寧、黑龍江、湖北7省水利廳的代表以及邀請專家共27人組成。竣工驗收委員會主任委員、水利部副總工程師龐進武主持了會議。
河湖疏浚挖泥船建造項目,是《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災後重建、整治河湖、興修水利的若干意見》(中發[1998]15號)確定的防洪治理重點項目。原國家計委、水利部及中國國際工程諮詢公司、原中國船舶工業總公司聯合成立了挖泥船建造項目領導小組,委託中國水利投資公司作為挖泥船建造項目責任單位,負責項目建設管理。項目總投資68630萬元,其中中央預算安排62640萬元,地方配套資金5990萬元。該項目自1999年11月開始實施,至2003年底全部完成,共建造8種規格53艘挖泥船及配套附屬設施,其中35艘挖泥船由國內設計建造,18艘由國外設計並進口主要部件在國內建造。上述挖泥船自2001年5月陸續投入使用以來,已累計完成清淤疏浚量1.2億立方米, 較好地發揮了社會和經濟效益。
竣工驗收委員會聽取了中國水利投資集團公司所做的《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報告》和《挖泥船運行管理情況報告》,討論通過了《竣工驗收鑒定書》,驗收結論認為,河湖疏浚挖泥船建造項目已按批准的建設內容完成,質量合格。項目投資控制合理。財務管理、會計核算比較規範。竣工財務決算已通過審計。檔案資料基本符合規範要求。挖泥船運行正常,發揮了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竣工驗收委員會同意河湖疏浚挖泥船建造項目通過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