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
公 告
2007年 第14號
入夏以來,我國防汛形勢嚴峻,一些地方水藻暴發,水污染情況多有發生,對飲用水安全和人民群眾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為防範暑期水污染造成嚴重健康損害,現公告如下:
一、供水單位要規範衛生管理,保證供水衛生安全
市政水廠和自建設施供水單位要嚴格按照《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衛生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切實規範供水活動中的衛生管理,保證供應的飲用水符合現行《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要求。二次供水單位要加強供水設施衛生防護,防止供水設施污染飲用水。
二、公眾要養成良好飲水習慣,注意自我健康防護
夏季是介水傳染病高發季節,不宜飲用生水。飲用水出現有色、有味、渾濁等異常現象時要停止使用,及早向有關部門諮詢、反映,查明原因。飲水後出現腹瀉、嘔吐等消化道疾病症狀,要及時到醫院腸道門診就診。飲用水出現衛生問題,應向衛生行政部門舉報。
三、衛生部門要加強飲水監管,保護群眾健康安全
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檢查,嚴肅查處供水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要加強飲用水水質和介水傳染病監測,及時掌握飲用水衛生狀況。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介水傳染病診斷救治和病報管理,做好傳染病防治工作。
特此公告。
二○○七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