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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衛生廳部署全省甲型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25日   來源: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

    今年以來,貴州省甲型病毒性肝炎(簡稱甲肝)疫情呈快速上升趨勢,截至7月15日,全省共報告甲肝病例3439例,較上年同期增加49.85%,其中學生發病1733例,佔發病總數的50.39%。畢節、銅仁、黔西南、黔南、貴陽市(州、地)的中小學校發生多起甲肝暴發疫情,嚴重影響學生生命安全、正常教學工作和社會穩定。特別是金沙縣,截至7月19日,共報告甲肝病例205例,石宗源書記對此做出了重要批示。根據專家預測,全省仍有發生更大流行的可能,防控形勢嚴峻。

    遵照石書記批示精神,結合貴州省防控現狀,省衛生廳對全省甲肝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視甲肝預防控制工作。要求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從構建和諧社會,關注“民生”的高度,切實擔負起《傳染病防治法》賦予的職責。主動向當地政府彙報,當好政府的參謀,統籌疾病控制、衛生監督、醫療機構,加強學校等重點部位的防控工作,及時發現、控制甲肝疫情。建立甲肝防控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認真組織實施。

    二、加強與教育部門的協調。積極與教育部門溝通,敦促學校切實履行《學校和幼托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範(試行)》(黔衛辦發(2006)68號)文件要求,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發現和報告管理工作制度,做好校園內食品和飲水安全工作,加強對缺勤學生的登記和追蹤工作,及時發現和管理可疑病例,防止學校內甲肝暴發疫情的發生。

    三、做好疫情監測和控制工作。要求各級疾控中心加強甲肝疫情的監測控制工作,一旦發現聚集性病例,要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爭取有力措施控制疫情。要求上級疾控中心加強對基層防控工作的指導,盡可能將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防止疫情蔓延擴散和二代病例的發生。

    四、加強衛生監督工作。要求各級衛生監督機構對學校水源、校內外飲食攤點等重點部位重點場所開展專項衛生監督執法,做好食品從業人員體檢。加強對醫療機構、疾控機構、學校傳染病防治工作的檢查,敦促他們切實履行《傳染病防治法》賦予的職責。

    五、做好病例報告和救治工作。要求各級醫療機構一旦發現疑似甲肝病例,按規定及時報告,並隔離治療,防止病人處於失控狀態,引起的更大傳播和因甲肝而死亡的病例出現。

    六、加強健康教育。要求各地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散發宣傳單、宣傳手冊等各種形式,向群眾特別是學生宣傳甲肝防治知識,增強自我保健意識。

    七、要求各級衛生、疾控、監督及醫療單位,切實負起責任,嚴格履行《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法規明確的職責。把疫情控制在萌芽階段,盡最大力量減少傳播。凡履職不力、失職、瀆職的,將追究有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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