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國勞動爭議仲裁製度恢復實施20週年。7月29日,浙江省在杭州舉行宣傳諮詢活動,現場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申訴,解答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問題。
據介紹,浙江省受理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數逐年上升。去年,立案受理2萬多件,主要集中在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工傷賠償和經濟補償等問題上。從29日群眾諮詢的內容來看,許多老百姓對勞動爭議仲裁並不十分熟悉。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即知道或應當知道自己權益被侵害之日起的60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如果超過申訴時效,會給維權帶來不便。但是,涉及欠薪案件,只要勞動關係存在期間都可提出仲裁申請。同時,浙江省各級勞動仲裁機構也開闢了綠色通道,生活困難的職工、農民工等群體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減免仲裁費。(記者 袁艷 通訊員 鄭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