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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制定兩實施意見落實國家對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04日   來源:重慶日報

    8月3日,重慶市委書記汪洋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議,聽取了重慶市教委貫徹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有關情況的彙報,討論並原則同意市人民政府制定的 《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實施意見》。

    會議認為,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渝”和“人才強市”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切實履行政府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共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必然要求,對於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擴大勞動力就業和轉移,發展勞務經濟,推進城鄉統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兩個《實施意見》對重慶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資助的對象、標準、年限、目標、學校準入條件及申請審批程序等相關政策作了進一步完善,擴大了資助範圍,提高了資助標準。資助政策從今年秋季開始實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分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三類,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根據學生家庭困難程度,分為每生每年3000元、2000元和1000元三個等級。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對象為具有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的重慶市戶籍在校學生和重慶市外農村戶籍、縣鎮非農戶口、城市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資助標準為:重慶市戶籍學生(除重慶市去年開始資助的三峽庫區移民、城鎮低保人員、農村貧困家庭子女、退役士兵和國辦福利機構適齡孤兒等“五類學生”外)和重慶市外農村戶籍、縣鎮非農戶口、城市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每人每學年生活費1500元;重慶市戶籍的“五類學生”學費實行全額資助,生活費、住宿費包乾補助。同時對具備兩種及以上身份的學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予以資助。

    會議強調,制定出臺這兩個《實施意見》,是重慶市繼全部免除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之後促進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必須切實抓緊抓好。全市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週密部署,把工作做細,確保資助政策落到實處。要把落實資助政策與促進就業相結合,切實提高畢業生穩定就業率;要把落實資助政策與提高辦學質量相結合,充分發揮資助政策效應,確保教育教學質量不斷提高;要把落實資助政策與嚴格獎懲相結合,針對學生學習不努力、教學質量下降、倒賣生源等現象制定具體辦法,進一步強化監督管理。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努力使這項惠民政策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切實把國務院《意見》精神和重慶市的實施意見貫徹落實好,真正把好事辦實、實事辦好,體現以人為本,促進和諧發展。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記者 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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