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廣電總局對江蘇人民廣播電臺、南京市人民廣播電臺、合肥市人民廣播電臺、淮安市電視臺等4個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發出全國通報批評,同時下發了《違規播出機構處罰通知書》,責令其立即停止擅增的頻率(道)播出,並自8月10日12時起暫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稱、呼號和節目設置範圍的違規頻率(道)。
為切實加強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及頻率(道)管理,廣電總局近期進一步加強了對廣播電臺、電視臺及頻率(道)的監聽監看工作,加大了對違規廣播電視播出機構的依法監管查處力度。
目前,上述4台均已按要求停止了擅增的頻率(道)播出,並暫停播出擅自更改名稱、呼號和節目設置範圍的違規頻率(道)。
廣電總局通知要求加強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工作
2007年7月30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發出《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説,近年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秩序明顯好轉,社會反響良好。
廣電總局給予兩台綜合頻道暫停播放商業廣告處罰
6月15日,廣電總局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廣播影視局發出《廣電總局關於對寧夏電視臺綜合頻道和甘肅電視臺綜合頻道給予暫停播放廣告處罰的通報》,通報説,今年以來,寧夏電視臺綜合頻道和甘肅電視臺綜合頻道屢次出現違規播放醫療資訊服務和電視購物節目等問題,被總局和國家有關部門多次責令整改和通報,但兩台違規問題至今仍未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