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國家煤礦安監局關於立即落實防洪防淹井措施的緊急通知
安監總明電〔2007〕1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司法部直屬煤礦管理局,神華集團公司、中煤能源集團公司:
8月16日至17日,山東省新泰地區兩天集中降雨量達205毫米,引發山洪暴發,加之上遊東周、金鬥、重興莊三個水庫爆滿溢洪,導致汶河東都河床衝垮,17日14時30分許,洪水進入西都曾用於煤礦井下水沙充填的沙井,並潰入山東新汶礦業集團華源有限公司(原張莊煤礦)井下。該礦立即組織井下人員撤離。經初步核實,當班下井756人,其中585人已升井,尚有171人被困井下。透水發生後,現場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成立了搶險指揮部,緊急組織武警官兵、水利部門及鄰礦職工1000余人進行堵水;山東省政府緊急調集駐泰安部隊以及淄博礦業集團、肥城礦業集團的救護大隊及大型排水設備馳援。目前河道衝垮口有30余米,潰水量為24000立方米/小時,井下三個生産水平和排水設備全部被淹,失去排水能力。
接到洪水淹井報告後,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立即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盡一切努力搶救井下被困礦工,科學施救,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求各地加強防洪防澇防透水措施,嚴防淹井事故的發生。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已率領有關人員連夜趕赴現場,協助指導開展搶險救援。
為認真吸取山東省新汶礦業集團華源有限公司“8.17”洪水淹井教訓,進一步做好煤礦和非煤礦山雨季“三防”工作,嚴防重特大水害事故的發生,現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要立即對水害隱患進行全面排查,特別是要查清塌陷區、廢棄井口等與礦井的聯通情況,並針對礦井受水庫、河流等威脅情況,採取修築堤壩、開挖溝渠等截流、疏導措施;填實廢棄井口及井田內採煤和採礦塌陷區;煤係露頭等部位有漏水現象的要做好基底防漏加固處理,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
二、要加強與氣象、防汛等部門的聯絡,密切關注雨季天氣形勢,加強汛情水害預測預報,對存在洪水淹井隱患的礦井,在大雨、暴雨期間要停工撤人,在停雨之後確認隱患已消除才能恢復生産。同時,要加強對井下排水設備的檢修、維護,確保礦井排水系統完好可靠,嚴防淹井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三、進一步完善水害事故應急搶險救援預案。要配備滿足搶險救災需要的各種排水設備、物資和隊伍,加強水害事故搶險的演練,確保搶險救災工作能夠及時到位,努力減少礦井水害事故的損失。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