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發佈《關於積極配合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有關問題的通知》,就落實專項行動方案的相關工作作出部署。
據悉,近期發生在山西省部分地區的無合法證照小磚窯非法用工事件,受到中央領導的高度重視,國務院辦公廳專門轉發了勞動保障部等部門《關於開展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方案》,決定在全國範圍內以小磚窯、小煤礦、小礦山、小作坊為重點開展為期兩個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擊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通知》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對本轄區內的小磚窯、小礦山、小煤礦進行全面排查。對無證開採、污染環境和破壞浪費資源、存在安全隱患的小礦山、小煤礦,要處罰到位;對已列入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資源整合範圍的小礦山、小煤礦,要採取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進整合工作。
《通知》要求合法的採礦、磚瓦企業編制土地復墾方案,繳納土地復墾費,做到“邊生産、邊復墾、不欠賬”;擬關閉取締的小磚窯、小礦山、小煤礦,必須履行土地復墾責任,限期完成復墾任務,否則依法處置;無法落實責任主體的已關停採礦、磚瓦企業遺留的土地復墾問題,各級政府要制定礦區土地復墾計劃,根據財力有重點、有步驟地積極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