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兩防”專項整治活動第一階段,交通系統各單位按照交通部統一部署,以搞好“五個結合”為主線,以“解決好六個主要問題”為重點,全面開展自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成效顯著。經分析,排查出的隱患主要有船舶配員不足、船公司安全管理意識不強等7個方面。
船舶配員不足問題突出,部分船員對複雜水域通航環境的適應性不強,存在習慣性違章行為,對船舶應急設備操縱不熟練,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不強。
大部分船公司安全管理意識不強,發現安全問題不能及時糾正。大量委託經營船舶組織形式比較鬆散,主管機關安全管理要求難落實。
有關通航環境的基礎性數據不夠全面,部分單位對航道水深、碼頭泊位、橋梁尺度、航標設施等基礎性數據掌握不夠全面。部分水域通航環境複雜,存在安全隱患。岸線監管存在多頭管理和相關管理部門缺乏配合的現象,岸線審批和監管存在多部門交叉管理現象。
海事現場監管點多面廣,基層執法工作任務繁雜繁重,主要表現在海事監管一線人員不足、監管和救助設施不足、海事現場監管環節尤其是船舶進出港簽證存在盲點等方面。溢油污染應急處置能力不足。船舶溢油污染應急處置能力滯後於航運經濟的發展,僅能基本滿足港區水域應急處置的需求,港區外溢油處置尚處於起步階段,海洋環境保護存在隱患。
橋梁等構築物通航安全設施部分缺失,助航標誌設置不全、不清、不準,缺乏必要的防撞防護措施,部分橋梁建設單位或維護管理單位沒有具體明確助航標誌的維護管理責任。
雖然在渡口渡船專項整治活動中,全國渡口渡船安全狀況得到較大改善,但是由於渡口、渡船歷史積累的問題較多,目前相當一部分渡口渡船仍未通過達標驗收,依然存有安全隱患。
目前,我國沿海施工量很大,內河船舶參與海上施工、砂石料運輸問題嚴重。這些船舶技術狀況不能滿足海船規範要求,船員素質低,公司管理混亂,不報告船舶動態,隨意排污,在港內任意穿梭,非法佔道,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
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交通部近期組織8個督察組分赴各地,對各地“兩防”第一階段的自查和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進行督察,督促各地加強安全隱患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推動對已查出的安全隱患進行整改,確保“兩防”工作的深入開展和取得預期效果。業界專家認為,這些問題需要系統考慮,進行全面綜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