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江西省經貿委和省電力公司聯合發出指導意見,鼓勵用電企業尤其是非連續性生産用電企業利用低谷電力,降低生産成本,實現移峰填谷,促進節能減排,提高電力資源的使用效率。
隨著江西省經濟的快速發展,企業用電量不斷攀升,但高峰用電多,低峰用電少,導致大量能源消耗。充分利用峰谷分時電價政策用好低谷電力,能夠有效維護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提高負荷率,增加機組的發電利用小時數。
據悉,各級經貿委將會同供電企業重點推廣適合利用低谷電力的電熱鍋爐、蓄冷、蓄熱、熱泵等技術,對採用這些技術的用電企業,實行在高峰時段基礎電價增加50%,低谷時段基礎電價降低50%的分時電價政策;對列入省電力需求側管理辦公室重點推廣的示範工程項目,還將按《江西省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予以鼓勵支持,力爭每年實現轉移電網高峰負荷5%—10%。此外,江西省還將進一步完善峰谷分時電價政策,拉大峰谷價差比例,延長峰谷時段,擴大峰谷分時電價適用範圍。(記者 黃繼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