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精神,青海省政府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門要切實搞好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確保如期完成土地調查各項任務。
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青海省生態退耕及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特別是城市化、工業化進程和農業産業化結構調整步伐的加快,土地整理項目的增加和鄉鎮區劃的不斷調整,城鄉土地利用現狀和行政區劃發生了很大變化,導致現有的土地利用基礎資料與土地利用現狀差別很大,影響了政府對土地科學有效的管理,制約了耕地保護以及土地利用規劃和計劃的實施。通知指出,第二次土地調查作為一項重大的省情調查,目的是全面查清青海省土地利用狀況,掌握真實的土地基礎數據;查清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狀況,建立和完善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和土地登記制度;建設各級土地利用數據庫及管理系統,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土資源管理的需要。
通知指出,開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掌握真實準確的土地數據,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推進城鄉統籌發展,保障糧食安全和促進社會穩定、保護農民利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強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實施科學決策的重要依據。通知強調,各成員單位要加強聯絡和溝通,在加強領導、明確任務、制定方案、落實經費、確保質量以及嚴格驗收等方面做好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土地調查工作,充分認識開展第二次土地調查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土地調查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密切配合,把工作做細、做實,確保如期完成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的各項任務。(作者:葉文娟)
全省第二次土地調查內容、時間及進度已經確定
記者近日了解到,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青海省實際情況,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的內容、時間及進度已確定。
第二次全省土地調查工作自2007年初已經開始準備,目前的任務是做好省級技術人員培訓和招投標工作,從2007年7月至2009年6月組織開展並完成調查和數據庫建設;2009年6月完成全省土地利用調查工作;2009年7月至10月對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成果進行整理,並以2009年10月31日為調查標準時點,實現全省變更調查數據更新並向國土資源部匯交成果;從2010年起每年進行一次土地變更調查,以保持調查成果的現勢性。
調查內容是:在全省範圍內利用遙感等先進技術,以正攝像圖為基礎,逐地塊實地調查土地的地類和面積,掌握全省耕地、園地、林地、工業用地、基礎設施用地、金融商業服務、開發園區、房地産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類用地的分佈和利用狀況;逐地塊調查城鄉各類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狀況,掌握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狀況;調查全省基本農田的數量、分佈和保護狀況,對每一塊基本農田上圖、登記、造冊;建立互聯共享的覆蓋省、州(地、市)、縣、(市、區)三級的,集影像、圖形、地類、面積和權屬為一體的土地調查數據庫;建立土地資源變化的土地調查統計、及時監測與快速更新機制。(作者:葉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