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法制辦對國家民委報送的《清真食品管理條例》(送審稿)向35個部委及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徵求意見。據悉,截至2007年8月底,有19個部委和22個省、區、市法制辦提出了具體修改意見。下一步,國家民委將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協調有關部門並進行調研,對《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再進一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