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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提醒:我國公民赴瑞士應持有效證件和簽證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15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據駐蘇黎世總領館告,近期,少數中國公民僅持申根簽證前往瑞士,或持一次入境申根簽證入境某申根國家又經瑞士前往另一申根國家,或僅持護照複印件從周邊國家陸路進入瑞士。以上行為均違反了瑞士有關法規和《申根協定》,造成當事人入境受阻被遣返,甚至被禁止入境瑞士2到3年。

    外交部領事司和駐蘇黎世總領館特提醒如下:瑞士未加入《申根協定》,如欲赴瑞士,不得出現上述情況,並請務必事先辦妥瑞士簽證,嚴格遵守其有關外國人入境和居留的法規,避免受到損失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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