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下發以來,各地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切實做好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記者從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到,目前,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各項工作正按計劃有條不紊地進行。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及相關標準、規範》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宣傳工作方案》頒布實施
近日,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批准同意了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及相關標準、規範》(以下簡稱《方案及相關標準、規範》)和《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宣傳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宣傳工作方案》)。領導小組辦公室隨即將《方案及相關標準、規範》和《宣傳工作方案》印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遵照執行。
此次頒布實施的《方案及相關標準、規範》是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要求,組織有關專業單位總結近年來開展的文物基礎工作建設以及各地試點工作的經驗,研究借鑒全國經濟普查、全國農業普查等其他種類普查的工作模式,徵求和吸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經過反復論證修改形成的。
其中,實施方案對文物普查的意義、工作目標、範圍和內容、技術路線、組織、時間與實施步驟、數據和資料整理、經費、宣傳和總結等方面做了詳細的闡述,對開展普查工作具有較強的指導性和可操作性。
標準、規範包括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不可移動文物登記表及其著錄説明,消失文物登記表及其著錄説明,不可移動文物認定標準、分類標準、定名標準、年代標準、計量標準,不可移動文物信息採集規範、電子數據處理工作規範、數據匯總規範、不可移動文物名錄編制規範、文物普查工作報告編制規範、文物普查建檔備案工作規範。標準、規範的頒布實施有利於統一全國文物普查的技術要求,促進普查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信息化。
此次頒布實施的《宣傳工作方案》是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的要求,對文物普查宣傳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組織實施、重點內容、宣傳方式等各方面制訂的具體實施方案。
《宣傳工作方案》明確了文物普查宣傳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第二次全國文物普查以來我國文化遺産保護髮展的新趨勢。通過文物普查宣傳工作,使全社會了解文物普查和文物保護工作,形成文物普查的有效機制和良好氛圍。組織宣傳隊伍,構建文物普查宣傳網絡,針對各階段文物普查的工作要求,開展重點宣傳。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傳媒,開展廣泛深入的宣傳口號徵集和文物普查志願者活動。通過新聞發佈會和工作簡報及時報道各項普查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對工業遺産、鄉土建築、文化景觀、文化線路等重要文化遺産品類普查工作的專題宣傳,使文物普查宣傳活動不斷深入人心,造成聲勢,形成高潮。
各地成立工作機構,文物普查人員培訓工作全面展開
截止到今年7月20日,全國已有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通知的要求,成立了由分管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各有關部門和地市人民政府負責人為成員的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各地省級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由文物局長或文化廳負責人擔任辦公室主任。一些地區的市、縣人民政府也成立了相應的文物普查領導小組。各級文物部門抽調精幹力量,成立了文物普查執行辦公室和專家組等辦事機構,具體負責文物普查的業務指導、技術應用、宣傳普及和後勤保障等相關工作。
各地文物普查機構成立後,積極動員、部署和推進文物普查工作,制訂文物普查工作方案,召開文物普查動員大會。尚未成立文物普查機構的地區也已抓緊制訂上報相關工作方案,將在近期逐步開展各項文物普查工作。
為加快推進文物普查人員培訓工作,國家文物局于6月11日和7月5日先後發出《關於做好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人員培訓工作的通知》和《關於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培訓班結業證書的補充通知》,要求各省級文物行政部門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將人員培訓工作作為文物普查第一階段的主要任務,抓緊制訂培訓計劃,有針對性地安排培訓內容,對培訓合格的普查人員頒發資格證書,實行持證上崗。國家文物局專門製作了統一的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普查員資格證書。
各地按照國務院通知精神和國家文物局的相關要求,制訂培訓計劃,結合本地區文物普查工作的實際情況,採取集中培訓或逐級培訓的方式,對文物普查人員進行全面的培訓工作。據不完全統計,北京、河北、內蒙古、山西、廣西、西藏、寧夏等地已組織了12次文物普查人員培訓,培訓普查人員860余人。(中國文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