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天津市政府召開天津市污染減排工作推動會議,確定了新的污染減排任務目標。
一是加快調整化學需氧量年度減排計劃。今年9月底前,相關區縣和有關部門調整好2007年下半年化學需氧量減排項目計劃,保證“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如期實現。
二是擴大中心城區污水處理廠收水範圍。今年10月底將中心城區的污水處理規模由現在的約90萬噸/日,提高到約102萬噸/日以上。
三是加快在建污水處理廠建設步伐。9月底,北倉污水處理廠要完成驗收並正式投入運行。10月底,開發區西區污水處理廠、開發區化工區污水處理廠、武清第三污水處理廠、靜海大邱莊污水處理廠要完成驗收並投入運行。
四是全面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根據國家對天津2010年城鎮污水處理率不低於85%的要求,各有關區縣政府要迅速、全面啟動34座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年底前漢沽營城污水處理廠、津南葛沽鎮污水處理廠、寧河污水處理廠、塘沽南排河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確保2008年上半年建成並運行,形成新的增削減能力。
五是提高再生水回用率。根據國家對天津的再生水利用率2008年要達到20%、2010年要達到30%的要求,已經完工投入使用的13個污水處理廠,要配套建設再生水廠工程,今年12月份前確保開工建設,要在2008年上半年建成並投入運行。
六是加快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廠建設。27個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今年年底前要建成並投入運行。
七是加快實施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要在年底前完成全市70%的國控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的安裝聯網工作。2008年年底前完成全部國控重點污染源的自動監控建設及聯網工作。
八是加快制定非電力燃煤鍋爐污染減排支持政策。
九是加快制定並出臺更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天津市污水綜合排放標準》和有關行業地方標準年底前頒布實施。
十是加強清潔生産審核。年底前完成100家市控重點污染物排放單位的清潔生産審核。
十一是加快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年底前對天津市重點水污染源核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將化學需氧量減排任務落實到排污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