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對“十一五”期間民貿民品政策的批復和國家民委、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重新調整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企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為確保“十一五”期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調整工作更加科學化、民主化和規範化,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于9月10日至15日,組織召開了由長期從事民族貿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産供應工作的領導和少數民族經濟學教授參加的專家評審會,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報的“十一五”期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資質進行了評審,形成了《“十一五”期間少數民族特需商品定點生産企業資質評審會專家評審意見》。
國家民委經濟發展司司長葛忠興,副司長張志剛出席了會議,並對評審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