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記者從中國氣象局政策法規司獲悉,9月16日蘭州電力學校氫氣球爆炸事件發生後,中國氣象局迅速採取緊急應急措施,要求甘肅省氣象局儘快了解事故的詳細情況,並且對此事件進行立案查處,同時密切關注事故處理的進展情況。甘肅省氣象局立即指派蘭州市氣象行政執法大隊氣球管理處立案查處此事件;9月19日與甘肅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全省各級氣象和安監部門進一步提高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履行好灌充、施放氣球的管理職責,嚴格事故上報備案制度,加大行政執法力度,積極宣傳安全生産、樹立全社會的安全意識。經調查,此次施放氣球活動屬於無資質、未經審批、擅自進行的違法行為。
近年來,中國氣象局一直強調要加強施放氣球的管理,先後於2005年發佈了《施放氣球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令第9號),並且于2006年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國務院中央軍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員會辦公室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規定從事施放氣球活動的單位要取得資質、人員要具有資格、作業要經過審批,嚴禁審批手持氫氣球的施放活動。
據記者了解,針對這次施放氣球爆炸事件,中國氣象局除了採取上述有效措施外,正在抓緊起草相關通知並積極與有關部門聯絡,準備以聯合下發文件的形式,對全國施放氣球安全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出要求,嚴肅查處違法施放氣球活動,以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