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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9月25日   來源:湖北日報

    9月24日召開的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上,《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辦法(草案)》首次提交審議,擬從貸款擔保、用地用電、項目建設等方面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廣大農民在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既充分尊重農民的生産經營自主權,又切實解決一家一戶辦不好、政府包不了的事情,一定程度上彌補了“雙層經營”的層次空缺。為發揮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作用,今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

    據湖北省農業廳負責人介紹,截至2006年底,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共有4375個,其中農民專業合作社525個,網羅農戶206萬戶,成員人均增收512元。但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聯結鬆散、規模小、缺乏龍頭企業領辦和政府引導等不足。《實施辦法》為此提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在貸款擔保方面,規定農業産業化信用擔保機構應將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納入擔保貸款範圍。在用地用電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加工企業所需非農建設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前提下,國土部門優先安排用地計劃;從事種養殖環節用電執行農業生産電價。在項目建設方面,規定農業綜合開發、農業扶貧、農業産業化等建設項目,優先委託和安排有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施。對獲得綠色食品、無公害食品和有機食品證書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湖北省政府還將給予獎勵。(趙良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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