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廣東省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會議在廣州召開。省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領導小組將在今年10月下旬派出督導組,對重點地區、重點環節進行督促檢查,重點檢查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問題信訪、農村土地徵佔等問題,確保於今年11月底前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據悉,當前廣東省農村土地存在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農村土地承包還存在少量遺留問題;土地徵用補償分配機制不完善、補償標準偏低;一些地方政府違法違規徵用土地現象仍然存在;涉及土地方面村級事務的監督機制還有薄弱環節;一些地方超越職權,違反法律規定,沒有經過村民會議表決同意,以行政行為撤銷村委會,強制推行“村改居”;一些地方對涉及土地方面的事務決策不夠民主,還存在村“兩委”決策,“村官”決策的現象;同時,有關農村土地突出問題的信訪形勢仍然嚴峻,據省信訪局統計,廣東省今年上半年農村土地突出問題信訪共1370宗。
針對農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廣東省將嚴格按照中央部署要求,全力以赴,狠抓落實,確保按時完成全省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嚴肅查處違法違規徵用土地的行為。全面落實動態巡查責任制,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制止、糾正和查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重點加強對非法徵地、未批先用、“以租代徵”、批少用多、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及損害農民利益等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整治中,廣東省將根據國家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督導組和省政府領導的要求,對國土資源部交辦的48個重點案件專人落實,限期結辦。
繼續做好農村土地承包掃尾工作。努力做好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等“四到戶”工作。凡農戶土地承包期包租30年的,一律要延長到30年;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承包合同尚未全部簽發到戶的,要儘快發放到戶;對實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或經絕大多數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採取其他發包方法的,應明確規定農民享有30年不變的土地經營收益分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