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國母親的生日來臨之際,黨和政府又為河南全省勞動者送上了一份好禮物。記者9月28日從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經省人民政府同意,從今年10月1日起,河南省月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7.5元/小時、6.5元/小時、5.5元/小時。
三個檔次的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比原來調高了170元、150元和130元。該廳勞動工資處負責人説,這次調整是自1995年河南省首次公佈最低工資標準以來,先後進行的5次調整中漲幅最大的一次。
據悉,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其中月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以及企業或僱主通過貼補伙食、住房等支付給勞動者的非貨幣性收入。
另外,對部分勞動條件艱苦的勞動者,政策規定其月最低工資標準應在高於所在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15%的幅度內確定。部分條件艱苦的勞動者是指體力勞動強度達到四級;高溫作業達到四級;粉塵作業達到四級;毒物危害達到三級以上;噪音達到100分貝,累計日工作6小時的勞動者。
該負責人説,用人單位應在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10日內將該標準向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公示,並從10月份開始按新標準對發放給勞動者的工資進行調整,如來不及當月調整的,也應在下月發放工資時補齊上月上調部分。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調整工資標準,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各地將及時受理,並嚴肅查處各種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記者 楊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