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廣西對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偏窄、資助標準偏低的問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近日出臺政策,擴大受助學生比例,提高資助水平,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每生每年3000元。
三大獎學金激勵優秀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繼續設立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資助面平均約佔高校在校生的0.3%,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負擔。
同時,還設立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平均約佔高校在校生的3%,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傾斜。
自2007年起,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每年安排專項經費1000萬元,用於獎勵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適當向農林、民族、師範等專業學生和貧困生人數較多的院校傾斜,所需經費由自治區財政負擔。
助學金為貧困生開綠燈
在設立獎學金的同時,廣西還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廣西按8:2共同分擔。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資助面平均約佔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總數的28%,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各校在具體執行過程中按二檔進行評定,一等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500元,主要用於補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二等國家助學金,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
國家助學金適當向國家最需要的農林水地礦油核等專業的學生和貧困生人數較多的院校傾斜。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助學金資助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學生工學結合、頂崗實習。
鼓勵社會各界參與資助工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還決定,公辦普通本科高校要按10%的比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要按5%的比例,從全日制學生實際繳納學費總額中提取資助經費,專項用於學費減免、國家助學貸款風險補償、勤工助學、校內無息借款、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另一方面,鼓勵地方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公民個人參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面向各級各類學校設立獎學金、助學金。納稅人通過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向教育捐贈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金,准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