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決定自10月起擴大對學校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優惠範圍。
對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分別按居民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執行。現行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價格低於居民類價格的,維持現行價格不變。
據悉,用電、用水、用氣價格執行居民類價格的學校,包括普通高等學校、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普通小學、成人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用電、用水、用氣,是指教室、圖書館、實驗室、體育用房、校係行政用房等教學設施,以及學生食堂、澡堂、宿舍等學生生活設施使用的電、水和管道燃氣。 (李宗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