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發出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迅速部署開展“三考”工作。
部交管局要求,各地要全員開展基本法律知識的學習。基本法律知識的考試分兩部分內容:一是公共法律法規(公安部將制定《公安機關“三考”基本法律知識考試題庫》),佔80%;二是專業法律法規,佔20%。要考核交警系統領導幹部和民警對基本法律法規的熟悉、理解程度和實際運用水平。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將抽考交警總隊、交警支隊領導及機關處(科)室民警、交警大隊、車輛管理所領導及民警,實行開卷考試。
執法辦案卷宗的考評範圍是從參考單位今年以來辦理的交通違法處理檔案(含交通管理行政拘留處罰的案件)、交通事故處理檔案(含構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中隨機各抽取10份,進行執法辦案質量考核評價。
信訪工作的考查是從參考單位今年受理的或過去受理但目前尚未停訪息訴的交通管理信訪案件中隨機抽取三至五起案件,從案件受理、辦理、答覆到督辦等方面的工作情況進行全面考查。信訪案件考評範圍根據《信訪條例》規定的適用範圍確定,重點是交通事故信訪案件。
部交管局要求,11月20日前,交警總隊要組織對全省(區、市)交警系統進行抽考。11月下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將組織對各省(區、市)交警系統進行抽考;12月中旬,公安部“三考”辦將組織對各地公安機關進行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