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11月5日召開的交通部2007年第11次部務會議上獲悉,截至今年10月底,交通部對行政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
今年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務院法制辦先後印發了《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和《關於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在今年分兩個階段對現行行政法規、規章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根據通知要求,交通部相關司局對行政法規、規章進行了全面清理。今年4月,交通部體法司對全部現行交通規章進行了初步梳理,並與相關司局進行座談,對清理工作進行佈置。6月,經第7次部務會議審議,交通部將行政法規清理意見函覆國務院法制辦。七八月間,體法司對各司局的清理意見和建議進行了初步匯總,並就有關分歧意見進行了溝通和協調。目前,規章的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此次部務會議原則通過了規章清理意見。
交通部副部長翁孟勇肯定了此次清理工作。他認為,按照國務院的要求,交通部在規章清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這符合十七大精神,將有利於推進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翁孟勇要求,加快對擬修改的規章進行修訂,繼續做好交通行政法規、規章的立法工作。
此次會議還討論了2008年立法計劃。翁孟勇主持會議,交通部副部長黃先耀、駐部紀檢組組長楊利民、部總工周海濤以及有關司局負責人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