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鐵路第六次大提速安全持續穩定,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管理,鐵道部近日下發通知強調,嚴格審查危險貨物自備車購置技術條件,嚴格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管理,嚴格危險貨物專用線辦理條件,全面提高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水平。
通知指出,凡購置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車(包括購置舊車)的單位,必須按照鐵道部的有關規定,取得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有專門用於裝運和接卸危險貨物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專用儲運附屬設備設施,運輸的品類和業務範圍與有關規定內容一致。危險貨物自備車購置單位在辦理行政許可前,須向所在發送或到達鐵路局提出申請,鐵路局進行技術條件初審後向鐵道部運輸局出具審查意見。
通知要求,嚴格危險貨物托運人資質管理。各單位要完善鐵路危險貨物承、托運人資質的行政許可制度,按照有關法規、規章的要求,嚴格承運人和托運人資質審查,並對法規、規章發佈前已辦理的危險貨物承運人和托運人資質進行復審。
通知強調,要嚴格危險貨物專用線辦理條件,專用線的附屬設備設施必須符合裝運的危險貨物運輸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立即停止辦理危險貨物運輸。通知還要求,各單位對現有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進行全面清理和整頓,對不符合規定的要及時關停,對已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中公佈的單位,但實際沒有運量和運量較小的,要及時予以取消、合併和轉移。 (記者林曉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