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糧食局通告
國糧通〔2007〕6號
現批准《糧食立筒倉設計規範》、《糧食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和《糧食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為糧食工程建設行業標準,自2008年2月1日起施行。其中:
《糧食立筒倉設計規範》編號為LS8001-2007,其中,第3.1.5、3.1.6、3.2.1、4.1.10、4.5.18、4.5.19、4.5.20、4.5.21、4.5.23、4.5.24、4.5.25、5.5.5、6.1.1(1)、6.1.9、6.6.3、6.9.1(1)、7.3.3、7.6.3、8.1.5條(款)為強制性條文,必須嚴格執行。原行業標準《糧食立筒庫設計規範》(SBJ10-97)同時廢止。
《糧食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編號為LS/T8002-2007,《糧食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編號為LS/T8003-2007。
《糧食立筒倉設計規範》、《糧食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和《糧食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由國家糧食局負責管理,中國標準出版社負責出版發行。國家糧食儲備局鄭州科學研究設計院負責《糧食立筒倉設計規範》的具體解釋工作,鄭州糧油食品工程建築設計院負責《糧食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和《糧食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的具體解釋工作。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