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近日召開的全省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工作會議上獲悉,為調動養豬大戶的積極性,促進生豬産業健康發展,按照財政部有關要求,河北省從9月底開始實施對生豬調出大縣的財政資金獎勵政策,截至10月25日,全省8383萬元獎勵資金全部撥付到縣,完成率達100%。
河北省是生豬産銷大省,正常年份生豬存欄3000萬頭左右,年出欄生豬4000多萬頭,外調比例約40%左右,均居全國第5位。但由於生豬産業化程度還不高,需要政府從政策上予以扶持。
會議強調,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由縣級政府安排使用,著眼于調動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數據表明,截至9月底,此次獎勵的13個縣的生豬出欄量佔全省生豬出欄量的25%。
會議要求,必須準確把握生豬調出大縣獎勵政策。《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規定,獎勵資金要專項用於改善生豬生産條件,加強防疫服務和貸款風險、保費的補助等方面。而財政部此次印發的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獎勵資金只能專項用於養殖大戶購買種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10%以內的防疫服務支出等項目。沒有將貸款風險、保費的補助納入進來,主要考慮是,對養殖大戶貼息已經考慮了貸款風險因素,母豬保險也已經給予了專項補助政策。
會議強調,此次獎勵要突出重點,不撒“胡椒面”。既要考慮生豬出欄規模,又要考慮縣域的大小和人數的多少,還要適應重點區域、重點生産企業的特殊情況。2007年生豬調出大縣入圍標準為:一是2004年至2006年3年平均生豬出欄量大於80萬頭的縣或農場;二是年均生豬出欄量在60萬頭至80萬頭,且人均出欄量(人均貢獻率)大於1頭(相當於人均調出量大於0.8)的縣或農場;三是達不到上述標準,但對區域內的生豬生産和豬肉供應起著重大影響的縣。
據悉,此次獎勵政策還將實行動態監測與淘汰機制,根據監測情況,對生豬調出大縣進行適時調整。生豬生産發展較好、較快的縣,符合入圍標準的,今後也可以納入支持範圍,調出減少、不符合條件的將不再享受獎勵政策。
◆獎勵資金只能專項用於養殖大戶購買種公豬、母豬、仔豬和飼料等的貸款貼息以及10%以內的防疫服務支出等項目。
◆獎勵既要考慮生豬出欄規模,又要考慮縣域的大小和人數的多少,還要適應重點區域、重點生産企業的特殊情況。(趙志東 王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