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勞動保障局召開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法》媒體通報會,郭克利副局長參會併發布有關內容。
11月14日下午,市局召開“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法》媒體通報會”,會議通報了《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勞動保障局關於全面推進本市實施勞動合同制度意見的通知》精神,同時向社會發佈北京市5個勞動合同示範文本。郭克利副局長提醒新聞媒體關注四個問題。
一是宣傳企業和職工要簽勞動合同。在新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後企業不簽合同要給與職工雙倍工資補償。尤其是要關注30人—50人的小企業,提高合同簽訂率,到2007年底,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和外商投資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95%,其他各類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要達到90%,到2008年,全市各類企業與勞動者普遍簽訂勞動合同。第二個宣傳重點是要明確:用人單位要逐步與職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扭轉企業和職工兩個方面的誤區。第三要重點宣傳非全日制和勞務派遣兩種用工形式,要把一些與此相關的特別規定和使用宣傳明確,不要形成誤區。第四是要澄清社會傳説的《勞動合同法》過度保護職工利益,要同時宣傳立法也給予了企業相關的權利。
郭克利副局長還強調媒體要多向企業和職工宣傳《勞動合同法》的內容,要號召企業很好地學習和領會,依法辦事。新華社、工人日報、北京日報、北京電視臺、北京人民廣播電臺等19家新聞媒體參會並進行了現場採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