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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改革委在浙調研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2日   來源:

    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對太湖流域水環境治理的工作要求,發展改革委正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江浙滬三省市開展《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總體方案》的編制工作。11月13日至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赴浙江省嘉興市和湖州市就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問題進行專題調研。其間,先後考察了嘉興市石臼漾水廠及水源生態濕地保護、湖州市鳳凰污水處理廠、工業和醫療廢物處置中心、太湖大堤和入湖水資源狀況等,並與地方有關負責同志座談,就太湖流域的治理思路和措施深入交換了意見。

    杭嘉湖地區的嘉興和湖州隸屬太湖流域,湖州位於太湖上遊,嘉興位於太湖下游。 兩市在“九五”和“十五”期間根據水污染防治規劃要求,開展了城市污水垃圾處理設施和污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建設,加大了工業點源和農業面源治理力度。在機制創新方面,嘉興市積極探索環境資源有償使用和排污權交易辦法,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控制污染物排放增量、調整存量,先行開展了排污權交易試點。目前,兩市在太湖流域治理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該地區的環境承載能力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進一步採取綜合措施遏制污染加重的趨勢。

    杜鷹充分肯定了嘉興、湖州兩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績,強調要按照溫家寶總理提出的“高標準、嚴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視太湖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使命感。要認真總結太湖水污染治理的經驗和教訓,找準太湖水污染治理的原因和癥結所在,進一步明確工作的目標。要從當地實際出發,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進一步完善治理思路和工作重點。要創新體制和機制,積極探索利用市場機制開展污染治理,多渠道融資。要加強對水污染排放及環境的監測,落實責任,加強合作,加大工作力度。

    發展改革委地區司的負責同志等參加了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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