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氣象局、科技部、教育部、國防科工委、中國科學院和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六部委聯合發佈《國家氣象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到2020年前後,將以“需求牽引、著眼長遠,職責明確、優化佈局,開放聯合、資源共享,抓住重點、突出特色”為指導原則,形成符合創新型國家要求,佈局合理、任務明確、開放合作、支撐有力的國家氣象科技創新體系。集聚一批站在氣象科技前沿的戰略科學家、學術領軍人物,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精幹高效的創新隊伍。實現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科技新突破,為防禦和減輕自然災害提供有力支撐;實現氣候預測和氣候變化影響評估科技新突破,為適應和減緩氣候變化、保障國家安全提供有力支撐;實現農業氣象科技新突破,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有力支撐;實現氣候資源利用科技新突破,為應對我國資源壓力、保障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實現氣象服務的科技新突破,為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有效地滿足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現代氣象業務體系對氣象科技創新工作的需求。
國家氣象科技創新以提高氣象探測水平與資料綜合應用能力,提高氣象預報預測準確率和精細化水平,提高氣象信息覆蓋面、氣象服務滿意度和服務效益為目的,將重點加強氣象預報預測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氣象探測與信息處理技術研發和成果轉化、氣象服務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
國家氣象科技創新體系由氣象科技研發和成果推廣、氣象科技創新支撐條件兩部分構成。其中氣象科技研發和成果推廣的主體將以基礎研究為支撐,以應用研究為主體,不斷推出具有我國自主知識産權的科技成果,並積極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扭轉我國氣象業務發展對國外科學和技術成果過多依賴的局面,實現氣象科技的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同時加強研究實驗基地建設、技術研發平臺建設和創新成果轉化平臺建設。氣象科技創新支撐條件包括氣象科技支撐條件、氣象創新人才培養和氣象科技管理。
《意見》同時提出了重點建立健全資源共享與開放式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科研與業務緊密結合機制、完善科技分類評價機制、加強科技資金的投入和管理力度、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加強創新文化建設以及加強組合領導和統籌協調等七項創新機制和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