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遏制和打擊以創業投資基金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
——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答記者問
最近,本報接到一些投資者電話,反映社會上有個別創業投資企業發行創業投資基金,詢問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能否購買。為此,本報記者就創業投資基金有關問題採訪了陜西省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記者:什麼是創業投資基金,它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答:目前我國創業投資基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有關規定,以公司型或有限合夥型設立,從這個意義上講,創業投資基金就等同於創業投資企業。不能將創業投資基金與創投企業割裂開來,不允許有超越企業外的基金存在。也不能將創業投資基金誤認為是證券投資基金。主要有以下特徵:1、創業投資基金多以私募方式設立,投資者是特定範圍內彼此熟悉的富有個人與機構。所謂私募就是私下募集。一是不可以做廣告;二是只能向特定的對象募集。所謂特定對象,指投資者比較有錢具有一定的風險控制能力,募集對象數量一般比較少。2、主要適合於風險識別能力與承受能力強的長期投資者。3、按公司型或有限合夥企業設立,公司型創業投資基金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型和股份有限公司型創業投資基金,都必須在工商部門註冊登記。4、基金通過投資所形成的企業股權一般需要3—7年才能變現,一般不可能要求其每年都進行收益分配。
記者:政府為什麼要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
答:按照《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國家對創業投資企業實行備案管理。省發展改革委為陜西省創業投資備案管理部門。凡符合備案條件的創業投資企業,如果要享受國家的有關優惠政策,應當到創業投資企業備案管理部門進行備案,投融資符合規定,接受備案管理部門的監管。未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不享受有關優惠政策,但也要按《公司法》的規定規範運作。已經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也不能借備案的名義通過各種方式公開募集資金。
記者:以創業投資基金名義非法集資對社會有什麼危害?
答:非法集資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一是參與非法集資的當事人會遭受經濟損失,甚至血本無歸。用於非法集資的錢可能是參與人一輩子節衣縮食省下來的,也可能是養命錢,而非法集資人對這些資金則是任意揮霍、浪費、轉移或者非法佔有,參與人很難收回資金。二是非法集資也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和創業投資行業健康發展,引發風險。三是非法集資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引發大量社會治安問題。由於非法集資是違法行為,一旦有了損失,需要當事人自己承擔,因此,希望社會公眾一定不要參與那些以創業投資基金名義進行的非法集資活動。
記者:如何識別創業投資企業非法募集資金行為?
答:對於一般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者在投資前要認真閱讀公司法有關條款,向工商部門諮詢;對已備案的創投企業,投資前認真學習理解《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並向省發展改革委諮詢,主要從以下幾方面識別真假:從募集資金規模來看,不論企業或個人,單筆投資必須在100萬元以上,且不能通過多人集合形成100萬元以上單筆投資規模,不能設定單個股權代表。從募集對象來看,只能是企業或富有個人,如果是自然人,必須是很有經濟實力的人,且有很強的風險承受能力和識別能力。一般的公眾投資者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從募集形式來看,創業投資基金只能通過私募形式,而不能通過小廣告、傳單、網絡信息、手機短信和舉辦講座等方式公開募集。從投資者身份來看,投資者的投資規模必須符合規定,且必須取得工商登記的股東身份。從收益分配來看,不能設定或承諾固定回報。總之,凡以各種方式公開宣傳、承諾固定回報、拆分100萬元投資或者變相通過代理人進行低於100萬元的募集均構成涉嫌非法集資。
記者:對以創業投資基金名義進行非法集資活動如何處理?
答:創業投資企業若涉嫌非法集資,政府將採取以下措施:1、凍結創業投資企業的有關賬戶和資金,限期清退投資者資金,甚至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取締非法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等行政處罰等;2、屬於備案的創業投資企業,取消其備案資格,不得享受政府的有關優惠政策;3、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在此,希望所有的創業投資企業能夠規範運作。希望廣大社會公眾不要參與這些非法活動。如果發現有創業投資企業涉嫌非法集資,請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便於及時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