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1月27日從江蘇省教育廳獲悉,為切實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省政府決定在全省普通高中學校建立政府助學金制度。
根據這一制度,江蘇省範圍內,不管是公辦還是民辦普通高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從今年秋季學期起就可以享受這一制度,受助標準為平均每生每年1000元。
據介紹,高中助學金資助面平均佔在校生總數的10%,優先資助孤殘學生、城鄉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職工證》家庭的學生、革命烈士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等。高中助學金主要用於受助學生的生活費開支。學校可根據學生困難程度,在800-1200元之間確定具體資助標準。
每年9月30日前,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可向所在學校申請高中助學金。各校收到學生申請後,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學生進行評審,並將擬資助學生名單以適當方式在校內公示5天,接受師生的監督。 (任松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