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價格監測規定12月9日起將正式實施,11月29日,四川省物價局下發通知對其中多項新制度予以解讀,並要求各地貫徹落實。通知稱,今後豬肉、糧油、成品油及天然氣價格將是四川物價部門開展應急監測的重點。
配齊監測員 落實監測單位
規定第六條、第十二條是縣級以及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價格監測機構,明確價格監測工作職責,配備相應的價格監測人員,組織開展價格監測工作。價格監測定點單位應當建立價格監測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採報價人員,負責本單位價格監測資料的收集、報送、存檔。
對此四川省物價局提出,各地應按照規定要求,切實抓好機構建設,配備價格監測專職人員,並與當地財政部門加強聯絡,解決好正常的監測工作經費,保障價格監測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要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臺帳管理制度,對監測定點單位進行一次全面整理,做到監測資料全面詳實有據可查。
建區域性價格監測報制
規定第七條規定市州、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價格監測工作要求實施價格監測,建立本行政區域內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並報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備案。
對此省物價局提出,各地要在完成好全國統一價格監測報告制、四川省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監測報告制的基礎上,結合當地經濟發展實際,建立起區域性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形成上下對接、涵蓋廣泛、統一完備的價格監測報告制度體系,為政府經濟宏觀調控服好務。
三類價格是應急監測重點
規定第十七條要求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應急價格監測制度。要加強對人民群眾關心的、最直接、最現實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提出政策建議。
對此,四川省物價局要求各地緊緊圍繞糧食、農資、房地産以及資源價格改革開展調查研究工作,發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高質量的可行政策建議。
四川省物價局指出,當前要繼續密切關注市場生豬、仔豬和豬肉價格變化動態,加強分析預測,為防止豬肉價格大起大落提供決策依據;加強糧食、飼料、食用油等敏感價格的市場跟蹤監測,及時發現苗頭性問題,預防連帶品種價格大幅波動;密切關注成品油價格、天然氣價格及節能減排等政策性價格調整後的市場狀況,對受其影響的其他行業産品價格進行跟蹤監測,發現價格異動及時提出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