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從天津市發改委服務辦獲悉,促進天津市服務外包業發展,天津市有關部門對全市各地區相關機構提出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和積極有效的服務措施,加大支持服務外包業的各項財稅優惠政策力度。
據介紹,目前本市已實施的用於服務外包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對於在濱海新區設立並按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外包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對於本市新技術産業園區內按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服務外包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二是在本市新設立的國際、國內知名服務外包人才仲介機構,自開業年度起,由財政部門前兩年全額返還營業稅,後兩年減半返還營業稅。自該機構獲利年度起,由財政部門前兩年全額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後兩年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三是在本市新設立的經認定從事專業信息服務的企業,自開業年度起,由相應財政部門3年內全額返還營業稅,後3年減半返還營業稅。該企業獲利年度起,財政部門3年內全額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後3年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四是在本市新設立的從事服務外包專業技術培訓的機構,自開業年度起,由財政部門3年內減半返還營業稅。該機構獲利年度起,財政部門3年內減半返還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部分;
五是凡在本市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並以承接離岸外包業務為主的服務外包企業給予一次性資金補助。其中,註冊資本10億元以上的補助2000萬元,註冊資本10億元以下、5億元以上的補助1500萬元,註冊資本5億元以下、1億元以上的補助1000萬元;
六是濱海新區內的服務外包企業的固定資産,可在現行規定折舊年限的基礎上,按不高於40%的比例縮短折舊年限。(柳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