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農産品“從農田到市場”的質量安全,甘肅省健全完善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堅持依法監管與誠信自律相結合、集中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事前預防與事後查處相結合,使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制度健全,形成機制,走向規範。這是記者12月4日下午從省農牧廳召開的相關會議上獲悉的。
甘肅省健全完善和推行農業標準化機制,針對各地主要農産品的産地環境、投入品、生産過程控制、采收儲運等,制定和完善地方標準,製作明白紙、簡明操作手冊和模式圖,以方便農民運用,做到有標可依,按標生産;並結合農業産業發展水平和農産品貿易的需要,引用先進實用的國內外農業標準,提高甘肅省農業標準質量。各地積極建立和完善農産品質量安全追溯機制,農産品生産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認證産品和農産品生産基地將建立生産檔案,推進産地包裝和標誌。蘭州市率先行動、各市州於今年年底前在所在地農産品批發市場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統一農産品銷售票證。通過全面推行農産品批發市場索證索票管理,將産地編碼、産品編碼、生産檔案、包裝標誌、索證索票有機銜接,實現農産品質量安全從農田到市場的全程追溯。
同時,根據農産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於不履行監管職責,瞞報、漏報、謊報和拖延農産品質量安全事故,或者在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中濫用職權或者其他瀆職行為的,根據所造成的後果,給予相關責任人相應處置,如構成瀆職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王朝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