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青海省省長宋秀岩主持召開省政府第76次常務會議,討論青海省明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主要預期指標,研究青海省節能減排統計監測考核意見,審議通過《青海省氣象災害預警發佈與傳播辦法(草案)》和《青海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草案)》。
會議聽取了省發改委關於2008年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建議計劃安排意見的彙報,原則同意明年主要預期指標的安排意見。會議認為,今年全省上下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克服各種困難,真抓實幹,實現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預計全年主要預期發展目標可以完成或超額完成。2008年青海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宏觀環境仍然偏緊,既面臨不少有利條件,也面臨制約因素。因此,編制2008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要充分考慮有利條件和制約因素,同時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既要保持國民經濟一定的增長速度,更要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努力實現速度、結構、質量和效益的統一,保持青海省經濟發展的良好態勢;二是與“十一五”規劃相銜接,在年度計劃中體現“十一五”規劃的要求;三是體現構建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要求。要高度重視就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等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社會事業。高度重視農村經濟和農牧業的發展;四是計劃指標既要考慮需要,也要考慮可能,量力而行,留有餘地。
會議研究了對全省節能減排工作進行統計、監測、考核的意見。會議認為,節能減排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青海省生態地位十分突出,做好節能減排工作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因此,按照國務院批轉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實施方案和辦法的通知精神,結合青海省實際,出臺全省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及考核辦法,是非常必要的。
會議要求,全省上下一定要牢固樹立大局意識,充分認識做好節能減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按照國務院的要求,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落實責任,週密部署,科學組織,儘快建立健全節能減排統計、監測和考核的體系和具體辦法;要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加大投入,扶持和建設一批節能減排項目,加強對企業節能減排技術改造的支持;要建立健全統計監測隊伍,保證資金、機構、人員到位;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加強節能降耗目標的評價考核和監督檢查,嚴格落實責任制,把節能減排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省政府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要在全社會廣泛宣傳動員,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監督節能降耗工作的良好氛圍。
會議還審議並原則通過《青海省氣象災害預警發佈與傳播辦法(草案)》和《青海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草案)》,決定作進一步修改後,以省政府令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