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在校學生利益,防止他人冒用學生卡,2008年1月1日起,北京市將執行新的學生公交IC卡辦理規定。中小學生的學生卡充值後即可作為學生公交卡,各充值網點將不再為普通中小學在校學生額外辦理學生公交IC卡。
經市運輸管理局批准,該補充規定12月18日由一卡通公司、公交集團發佈,旨在進一步規範北京市學生公交IC卡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自2008年1月1日起,公交集團發卡充值網點不再為普通中小學在校學生辦理學生公交IC卡。普通中小學在校學生持北京市中小學學生卡(含證件卡、學籍卡)到公交集團發卡充值網點充值,即可作為學生公交IC卡使用。已辦理學生卡的中小學生,可到一卡通公司指定網點辦理學生公交IC卡退卡手續,取回押金。
在京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高、技校)的在校學生、科研機構享受學生卡優惠的研究生,2008年1月1日起,需要由學校、科研機構統一到公交集團各分公司票務中心辦理。辦理時,須提供學生證、照片、身份證、卡押金、首次充值款。紙質學生卡照片位置不再加蓋學校公章,由公交集團統一加蓋“北京市學生卡專用章”即可。這些學生卡有效期只有一學年,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必須于每年10月1日前辦理一次延期手續。辦理延期手續由學生本人在公交集團各發卡充值網點完成,需持學生本人身份證、已註冊的學生證。
學齡前兒童則需要由家長帶領,攜帶戶口本、一寸照片到公交集團各發卡充值網點辦理學生公交卡。
在外地就學的北京市戶口學生,仍不予辦理北京市學生公交IC卡。
一旦學生公交IC卡丟失,普通中小學生可按市教委原有關規定補辦。在京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學生、科研機構享受學生卡優惠的研究生,不再可以自行補辦,需要由學校、科研機構統一于每月月末最後兩天到公交集團指定地點補辦。補辦需提供學生證、照片、身份證、卡押金、首次充值款。
此外,自2008年1月1日起,學生卡只能到公交集團發卡充值網點充值,銀行、郵局等其他網點不再受理學生卡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