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于北京江西大酒店三層多功能廳與相關部委就加強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政策等情況召開新聞發佈會。
關於中醫藥申遺問題,衛生部副部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透露:現在正在積極地準備資料提出申請,還有一個過程。
王國強説:現在有些情況還不便於馬上就公佈,以便更好的使國際組織,國內有關申遺的辦公室進行研究。藏醫申遺,我想作為民族醫藥裏的重要組成部分,藏醫有它的特色,有它特殊的理論和診療方法。正因為中醫藥在全世界來講,應該説它具有它的原創性技術,所以它對於申遺來講,具有獨特的優勢。藏醫,也有它獨特的優勢。其他民族的醫藥,應該説它只要具有申遺的基本條件,按照規定的話,都應該屬於申遺的內容。至於怎麼樣有一個更好的程序安排,這需要我們今後再進一步研究。
關於民族醫藥知識産權保護問題,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主任甘紹寧指出:民族醫藥知識産權是指民族醫藥領域對治理成果所享有的財産權,應當説國家知識産權局歷來非常重視民族醫藥知識産權保護。
最近以來,世界知識産權領域中,民族醫藥的保護問題和傳統知識保護是一樣的,也是國際知識産權領域的一個熱點問題,面對一些國家無視民族醫藥知識的專有性,將其視為公共領域的自由資源,發展中國家越來越對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傳統知識和醫生資源的保護提出了越來越高的要求。我們這次11個部委做出的《關於切實加強民族醫藥事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是非常及時的,剛才王部長也提到在知識産權領域有兩個原則,一個是有效保護,一個是合理應用。
民族醫藥知識産權的保護途徑主要包括專利、技術秘密的保護,包括商標和商業秘密的保護,也包括地理標誌和植物新品種的保護。我們民族醫藥産品、民族醫藥方法和民族醫藥的用途都是可以獲得專利保護的。應當説,民族醫藥在原有的傳統知識的基礎上進行科技創新,提高民族傳統醫藥的科技含量,適應現代知識産權保護制度的要求,是我們加強民族醫藥知識産權保護的一個根本途徑。國家知識産權局也將配合其他部委共同做好民族醫藥的知識産權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