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廣東省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了宣傳實施《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下簡稱《條例》)工作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省綜治委副主任、省綜治委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湯維英等出席了會議。
據悉,全省法院已建立少年法庭領導小組118個,已設獨立建制少年綜合審判庭17個、固定少年刑事案件合議庭105個;未設立少年法庭的指定專人負責未成年人刑事審判工作67人,為少年法庭工作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障。2007年1月至11月全省法庭共判處未成年罪犯8587人,同比增長13%,佔判決刑事罪犯總數的10.21%。其中給予刑事處罰的8526人,免予刑事處罰的61人。
《條例》實施以來,全省各地、各有關部門針對所有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的未成年人和邊緣青少年開展教育、挽救、幫助工作。比如,團省委在廣州、深圳進行社區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試點,探索“社工+義工”模式,建立專兼職相結合,志願者、社會熱心人士共同參與的社區青少年保護工作隊伍,探索未成年犯社區矯正新路子。
座談會上,湯維英對進一步宣傳實施《條例》、做好預防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一是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二是要加大宣傳實施力度,樹立法治觀念,營造良好氛圍;三是要健全工作機制和制度,真正把宣傳實施《條例》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謝苗楓 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