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攜手 共建和諧
衛生部黨組書記 高強
和諧是主流不和諧是支流
醫患關係是社會中最重要的人際關係之一。醫患之間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關係。醫學因疾病而發展,醫生因患者而生、而長,失去患者也就失去了醫生生存的條件;而患者生病也要醫生救治才能擺脫病魔、恢復健康,沒有醫生的幫助,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就失去了有效的保障。可以説,患者是醫生的“衣食父母”,醫生是維護患者健康的衛士。醫患關係應該成為社會中最和諧的人際關係。當前醫患關係中出現一些問題,是在特定環境下産生的不正常現象。正因為如此,醫患關係才為大家所關注,才需要我們著力去解決。
目前我國的醫患關係總體上是和諧的。絕大多數的醫務人員遵循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的宗旨,竭力為患者服務,贏得了病人的尊敬。廣大群眾對醫務人員是信任的、理解的、支持的。這是我國醫患關係的主流。我到基層調研,發現農村和城市社區的醫患關係都比較和諧融洽。廣大鄉村醫生全心全意救治病人,有的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利益,免費給病人看病,農民對醫生也很信任。在一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我看到一名女醫生為一位老人看病,噓寒問暖,百般囑咐,像父女一樣。老人非常高興,出來跟我説,經過醫生的體貼和關懷,他的病好了一大半。即使在醫院裏,廣大醫務人員也是精心呵護,千方百計地為患者解除病痛、減輕負擔。胡錦濤總書記和溫家寶總理對於醫務人員忠於職守、努力為患者服務的精神都給予了高度評價。現在有些群眾對醫療服務不滿意,主要是由於我國醫療衛生發展不平衡、不協調,衛生資源配置不夠合理,醫療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適應人民健康需要等綜合因素造成的,不能簡單地歸結為醫患關繫緊張。目前,全國醫療機構每年提供的醫療服務多達20多億人次,而真正屬於醫患關繫緊張的只是極少數。
但是,在總體和主流和諧之中也存在局部的不和諧,大的和諧之中存在小的不和諧。我們不能忽視存在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醫患關係中存在的不和諧因素。最近幾年,由於醫療糾紛而發生的衝擊醫院、干擾醫療秩序的惡性事件處於上升趨勢。2002年有5000多起,2004年上升到8000多起,2006年則將近1萬起。對於這些局部問題,我們不能視而不見,更不能漠然處之,必須認真對待,採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決。因為醫患關繫緊張將直接影響醫療服務質量,直接影響患者健康和安全,直接影響醫生技術和才能的發揮,直接損害醫患雙方利益。
總之,對醫患關係總體形勢的分析應把握好兩點:一是科學、準確地審視醫患關係,看本質、看主流,不要盲目擴大、過分渲染醫患關係中的緊張和矛盾,必須堅持實事求是。二是高度重視局部存在的不和諧問題,不掩飾、不回避,並深入分析問題存在的原因和癥結。以對醫患雙方共同負責的精神,積極採取綜合性措施,促進醫患關係和諧。
醫患關繫緊張源於複雜的社會因素
醫生和患者是共同應對疾病的戰友,雙方有著共同的利益,但也會有矛盾,這是正常現象,絕不能把兩者對立起來。有些地方出現醫患關繫緊張,雖然有醫生和患者的個人原因,但主要是複雜的社會因素在起作用。
第一,我國的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失衡,醫療資源過度集中在大城市和大醫院,而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機構條件差、水平不高、群眾不信任。城鄉居民患病都希望到大醫院找名醫生,客觀上造成供需失調。有些大醫院設計門診量為每天3000人次,而實際每天接診患者將近1萬人次,其結果是大醫院人滿為患,小醫院門可羅雀;大醫院負荷過重,小醫院服務不足。群眾對大醫院信任度高、期望值大,但由於缺乏必要的疏導,患者在掛號、排隊、看病、取藥、住院等方面,就會遇到一些不滿意的問題。而醫生由於負擔重、壓力大,加班加點,如果再得不到病人的理解,也會有一些不冷靜的情緒,有時就會造成醫患關繫緊張。對待這些問題,既不能簡單地責怪醫生,更不能簡單地責怪患者。
第二,醫療機構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導致醫生和患者存在經濟利益衝突。現在,各級政府對醫院的投入平均只有醫院支出的7%左右,有些大醫院只佔2%~3%,有的甚至要求醫院上繳部分收入。醫生的工資福利待遇、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基本上都靠醫療服務創收解決。這種體制實際上把醫患雙方推到經濟利益對立的地位。醫生增加收入,患者就會增加負擔;而減輕患者負擔,醫生就會減少收入。這是體制機製造成的醫患矛盾。在戰勝疾病問題上,醫生和患者的目標是一致的。而在經濟利益上,醫患雙方又存在著衝突。有些醫生過分看重個人或醫院利益,忽視了群眾利益,甚至發生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這固然有少數醫生個人的思想和道德問題,但主要是體制機制上的原因,不能單純責怪醫生,更不能動輒用“黑心”、“白眼狼”等謾罵詞語。
第三,醫患之間缺乏理解和溝通。患者得病,承擔著生理、心理和經濟的三重負擔,特別希望得到醫生的同情和幫助。有些醫生對患者面臨的困難缺乏必要的體諒和關愛,就會引起患者的不滿和誤解。而有些患者對醫生的辛苦缺乏應有的信任和理解,對醫療的風險和醫學技術的局限性也缺乏必要的認識。一些患者認為,自己住到醫院花了錢,醫生就應該治好他的病,治不好就是醫生的責任。實際上,醫療服務不同於其他領域服務的顯著特點就是風險性大,花錢多少與治療效果不一定有必然聯絡。因為醫療服務是一個探索性很強的工作,由於人體存在著客觀差異,即便醫生盡職盡責,對相同的病採取同樣規範的治療方法,也可能出現不同的結果。特別是對一些危重疑難病症,醫學上還有許多沒有攻克的難題。有的患者花了很多錢,未能達到期望的治療效果,就容易遷怒于醫生。這就需要做科學的鑒定,如果是醫生玩忽職守,應該嚴肅追究責任;如果醫生沒有責任,則應該實事求是地加以保護。
構建醫患和諧政府負有重要責任
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必須要深入分析導致醫患關繫緊張的主要原因,採取綜合性的措施,逐步化解不和諧因素,不斷增加和諧因素,絕不能激化矛盾,增加醫患對立。對此,政府負有重要“中間人”的職責。主要措施是:第一,深化醫藥衛生管理體制機制改革,通過加大政府投入、轉換機制和加強監管,強化公立醫院的公共服務職能,維護醫院的公益性質,幫助醫生從創收的桎梏中解脫出來,心無旁騖地為患者服務,逐步消除醫患之間的利益衝突;第二,推進醫療衛生事業科學發展,調整醫療資源,優化服務結構,大力發展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實現患者合理分流,減少大醫院門診數量,集中精力從事疑難複雜病人的救治,擴大醫療服務有效供給,緩解醫患雙方的供需矛盾;第三,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思想道德教育,嚴格醫療服務監管。醫生有責任忠誠地為患者提供良好服務,絕不能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第四,加強醫療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引導廣大患者正確認識醫療服務的特點和規律。患者有責任尊重醫學,尊重醫生的辛勤勞動,學會用法律維護權益,自覺維護醫療服務秩序。
處理醫療糾紛必須堅持依法維護醫患雙方的權益。首先,要把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努力保障群眾能夠享受到安全、廉價、方便、有效的醫療服務;同時,也要維護醫生的合法權益和合理收入,為醫生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和服務環境,不能“又要馬兒跑,又讓馬兒不吃草”。
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高度重視和諧醫患關係建設,黨和國家領導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們認真研究,採取措施整頓和改善醫療執業環境,切實改善醫患關係。這項工作涉及政府多個部門的職責,涉及各級醫療機構、廣大醫務人員和億萬人民群眾,是一個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衛生部作為醫療衛生的主管部門,在改善醫療服務、推進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工作中負有重大的責任。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權益出發,從促進醫療衛生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出發,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大力推進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加強醫德醫風教育,引導廣大患者合理就醫,努力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環境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我也希望媒體從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高度,加強輿論引導,為構建和諧醫患關係貢獻力量。(健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