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三年每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的基礎上,從今年1月1日起,浙江省再次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月人均增加130元,並將於春節前發放到位。
此次調整養老金實行“雙挂鉤”的辦法,具體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退休人員按月人均58元的額度,結合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職工工資增長情況,確定各市調整標準;第二部分是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確定月調整標準,繳費每滿1年每月增加2元。
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負責人介紹,此次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在普調的基礎上,對4類人員作了適當傾斜: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高級技師資格的退休人員;1953年底前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2007年底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低於2007年底當地企業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50%的退休人員。
據了解,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提高後,企業原精減退職人員、計劃外長期臨時工以及職工死亡遺屬人員的生活困難補助費等標準也將作相應提高。今後,浙江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將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在職職工工資水平的提高再適時調整。(記者 黃宏 通訊員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