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黑龍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07年12月31日前已辦理了退休、退職手續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將從今年1月1日起增加基本養老金,平均增幅為95元/月。此次調整對退休較早和具有高級職稱人員傾斜。調整後基本養老金將於春節前發放到位。
近日,黑龍江省企業退休人員2008年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方案,經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省政府批准施行。方案確定,對200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調整水平按照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經過測算,黑龍江省此次養老金調整幅度平均為95元/月。
普遍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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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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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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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退休時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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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 年12月31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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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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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 年1月1日 至
2003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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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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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年1月1日 至
2007 年12 月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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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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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12月31日 前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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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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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個人繳費年限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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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人每月增加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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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類人員適當增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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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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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月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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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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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年9月2日 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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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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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 年9月3日 至
1949 年9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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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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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高級技術職稱,並且退休時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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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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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副高級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並且退休時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和工人高級技師計發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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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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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當增發人員中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其中一項最高的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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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7年12月31日年滿70歲的退休人員,除按上述普調和傾斜外,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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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過低者有補償措施
按上述標準調整後月基本養老金仍低於370元的,調整到370元。企業退休的軍隊轉業幹部,按以上對應標準調整後,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標準的,調整到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基本養老金標準。
據省勞動保障廳趙志剛處長介紹,此次調整涉及企業退休人員為230.67萬人。
與前三年基本養老金調整有三點不同
據黑龍江省勞動保障廳趙志剛處長介紹,此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與前三年調整有三點不同。一是2005、2006和2007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執行時間為每年的7月1日,而2008年提前到1月1日。二是調整標準的確定,由原來的“以上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照上年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率的一定比例進行調整”,改為“按照2007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左右確定”,明確了上調幅度。三是國家首次明文規定“調整時要與退休人員的繳費年限、繳費水平和年齡等挂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