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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3日起對重要商品啟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8年01月24日   來源:浙江日報

    記者23日從浙江省物價局了解到,從即日起,浙江省對部分重要商品啟動臨時價格干預。五家與民生關聯度大的企業和五大類商品進入監控名單,干預期間如需提價,必須向省物價局提出提價申報,或進行調價備案。

    據浙江省物價局介紹,在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期間,需要向省物價局提出提價申報的商品品種有菜籽油、豆油、調和油、國産及進口液化石油氣。此次列入提價申報目錄的五家企業包括浙江新市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寧波正大糧油實業有限公司、金光食品(寧波)有限公司、鎮海煉化碧辟(寧波)液化氣有限公司、浙江中油華電能源有限公司。

    需要向市、縣價格主管部門進行調價備案的商品品種包括:大米、當地消費量較大的糧食製品,菜籽油、豆油、調和油,豬肉,牛奶,液化石油氣。具體品種、規格由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設區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調價備案具體企業名單經省價格部門審核批准後應向社會公佈。

    浙江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穩定春節期間的物價將發揮一定的作用。他解釋,實行臨時價格干預並不改變企業自主定價的性質,只是抑制價格的不合理上漲,是穩定價格水平的輔助性手段,不是凍結價格,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經營。實行提價申報,只是對提價理由的正當性進行審查;實行調價備案,只是對調價理由的合理性保留干預的權力。

    據了解,中小企業或者個體經營者的商品價格變動不在臨時價格干預的實施範圍內。(記者 吳妙麗 通訊員 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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