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開通儀式在吉林省賓館隆重舉行。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李申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總經理白玉發共同啟動了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省公安廳副廳長李東太主持儀式,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裴忠國和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廳長韓英俊分別致賀辭。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長萬恒忠、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吳廣平等領導參加了開通儀式。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正式開通,為省內1000多萬移動用戶增加了一項全新的報警服務。
建設手機短信報警平臺,是公安廳黨委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積極回應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滿足人民群眾的新要求而做出的一項重大舉措。建設手機短信報警平臺,可以進一步拓寬群眾報警渠道,最大限度地滿足人民群眾報警、求助的需要,也是對人民群眾新期待的一種積極回應。在系統建設過程中,得到了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和吉林省通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充分體現了企業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手機短信報警的基本常識
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是省公安廳攜手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共同研發建設的。主要服務對像是吉林省1000多萬移動用戶。當群眾需要進行短信報警時,只需將報警內容編輯短信發送到全省統一號碼10639110即可,110報警服務台會根據警情及時妥善進行處置。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受理報警的範圍主要是:
1、聽力語言殘障人員的報警、求助。
2、外國人、外地人因語言不通無法用電話語音報警的。
3、在特定環境,遭遇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現行違法犯罪活動,無法使用語音報警的:
(1)在案發現場,無法使用語音報警的;
(2)當事人被綁架、劫持後,無法使用語音報警的;
(3)在特定環境下,其他無法使用語音報警的。
4、舉報、提供違法犯罪線索:
(1)在公共汽車、長途客車等交通工具上舉報扒竊、搶劫等違法犯罪行為,無法使用電話語音報警的;
(2)在商場、舞廳、迪廳等聲音嘈雜場所內舉報違法犯罪行為,無法使用電話語音報警的;
(3)現場舉報賭博、吸毒、販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無法使用語音報警的;
(4)現場指認違法犯罪人員怕被打擊報復的;
(5)其他不便使用語音舉報、提供違法線索的。
5、其他不便使用語音報警的緊急警情。
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建設情況
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在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加快科技強警步伐,積極推進公安信息化發展進程,特別是開展了為期三年的“抓基層,打基礎,苦練基本功”活動,公安機關維護社會穩定、服務群眾的能力和水平不斷提升。特別是110報警服務台在打擊犯罪、救助群眾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治安形勢變化,特別是通信技術的飛速發展和手機通信應用的迅速普及,社會各界要求開通手機短信報警的呼聲日益強烈。在新的歷史時期,省公安廳黨委審時度勢,站在鞏固國家政權、維護社會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高度,傾情關注民生、解決民生、服務民生,著手研究短信報警服務平臺建設。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李申學對短信報警平臺建設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副廳長李東太親自協調相關部門研究建設全省手機短信報警系統。2007年,省公安廳按照“技術先進、集約高效”的原則,在省通信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與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吉林有限公司密切合作,共同建設了短信報警平臺。
“正德厚生,臻于至善”是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一貫堅持的企業經營理念。吉林移動公司本著回報社會、關注民生、服務群眾的原則,投鉅資承建吉林省手機短信報警平臺,為全省移動用戶免費提供短信報警服務。該系統能夠實現跨區域漫遊報警,由市、州公安局110報警服務台統一受理,由相關縣(市、區)公安局或市局本級處警單位派警處置;省公安廳可以對全省手機短信報警可實時監控和查詢統計。為方便群眾報警,省公安廳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請了10639110作為全省手機短信報警特服號。其中106為吉林省SP代碼,3為公益性SP代碼,9為非營利性SP代碼,110為短信報警代碼。短信報警平臺具有自動、手動回復和備份接收功能,便於核實有關報警短信。目前,吉林的短信報警系統許多功能處於全國領先水平。
手機短信報警注意事項
短信報警服務是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一項“平安工程”,是特殊群體和不便於使用語音報警等環境下的一種特殊報警方式。建設手機短信報警系統的初衷是為方便聾啞殘疾人群和某些處在特定緊急危險情況下的群眾報警而設立的,它是緊急報警服務的一種輔助手段,是對110報警服務電話的有益補充和完善。與傳統的110語音報警相比,短信報警在技術上存在信息丟失和延時問題,尤其是節假日等短信“高發”日,短信到達時間更加無法保證。也有其所含報警信息不全面,不夠準確的特點,警方對短信報警的處置,相對難度比語音報警更大,更花費警力資源。廣大群眾要珍惜手機短信報警資源,能夠用語音報警説清事情的,儘量不使用短信報警。對惡意騷擾等干擾正常手機短信報警工作的,視情節分別處以警告、罰款、治安拘留或治安拘留並處罰款。